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机构: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12-07 21:31:51
采购项目编号:
445281-202012-210023-0009
采购品目:其他电源设备
预算金额:
1,298,552.00
元
代理机构: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剑政
项目经办人:陈静宜
项目概况 普宁市南径镇卫生院发电机组设备及配套等货物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普宁市普宁大道商业街南侧林青段西起第21幢2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5281-202012-210023-0009
项目名称:普宁市南径镇卫生院发电机组设备及配套等货物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1,298,552
最高限价(如有):1298552.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普宁市南径镇卫生院发电机组设备及配套等货物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元)
交货期(含安装验收时间)
质保期
1
普宁市南径镇卫生院发电机组设备及配套等货物项目
1项
1298552.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一年
简要技术、商务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所投货物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性能技术指标的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书)
4、其他: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前完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上的供应商注册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 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提供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凭证副本,例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若报价人为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时,须同时提供所属法人单位为其出具的《总公司授权书》及所属法人单位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凭证副本,《总公司授权书》可参考询价文件《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2)报价人须提供2019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0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3) 报价人须提供报价截止前近六个月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报价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可参考询价文件《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2、报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报价人应在《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可参考询价文件《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报价人应在《承诺函》中如实做出承诺(可参考询价文件《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结束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报价人须提供《企业信用自查承诺函》(可参考询价文件《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12 月 7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0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普宁市普宁大道商业街南侧林青段西起第21幢2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12 月 17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普宁市普宁大道商业街南侧林青段西起第21幢2层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 12 月 17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普宁市普宁大道商业街南侧林青段西起第21幢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普宁市南径镇卫生院
地址:普宁市南径镇南径圩西侧
联系方式:0663-2569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联系方式:0754-88866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小姐
电话:0663-2866899
附件
发布人: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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