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机构: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08-03 10:47:01
采购项目编号:
445281-202007-201060-0014
采购品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预算金额:
20,000,000.00
元
代理机构: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杨文兰
项目经办人:余若晗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445281-202007-201060-00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普宁市财政局市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 年08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公告中的第五条第投标供应商资格款“(二)特殊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于投标人单位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含原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投标时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和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 ”更正为:“(二)特殊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于投标人单位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含原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投标时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和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
(2)、原采购公告中第七条采购人联系电话“0663-2222177”更正为“0663-2215061”。
(3)、原采购文件中附表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表“(二)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于投标人单位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含原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投标时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和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更正为“(二)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于投标人单位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含原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投标时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和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
(4)、原采购文件中附表一: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二)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于投标人单位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含原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投标时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和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更正为“(二)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于投标人单位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含原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投标时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和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
(5)原招标文件中“普宁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委托付费标准”更正如下;
普宁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委托付费标准
序号
服务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费率
备注
100万以下(含100万)
101-500万(含500万)
500-1000万(含1000万)
1000-5000万(含5000万)
5000万-1亿(含1亿)
1亿元以上
1
概算编制
概算价
1.54‰
1.39‰
1.23‰
1‰
0.92‰
0.85‰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2
预算编制或审核
(含工程量清单)
预算价(或审核价)
3.70‰
3.16‰
2.93‰
2.62‰
2.23‰
2‰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3
结算编制
结算价
3.96‰
3.52‰
3.08‰
2.86‰
2.64‰
2.2‰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4
结算
审核
基本收费
审定价
2.46‰
2.2‰
1.94‰
1.41‰
1.14‰
0.88‰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总收费=基本收费+效益收费;
净核减额(效益收费)
净核减额
100万以下(含100万)
101-500万(含500万)
500-1000万(含1000万)
1000-5000万(含5000万)
5000万-1亿(含1亿)
1亿元以上
2.6%
5
其他涉及造价服务
按涉及其他造价服务有关收费标准另行商议
6
注:
1、计费方式:
1.1预算造价中的暂估费用、暂列金额、预备费等不列入计费基数,不参与计费;
1.2对于工程结算涉及合同包干项目的,其基本收费按50%计费;
1.3上列计费包含钢筋及预埋件计算,即钢筋及预埋件均不另按实际使用量计费;
1.4工程结算审核效益收费:按净核减(净核减=送审价-审定价)金额的2.6%计、且最高不超过基本收费的1.4倍;
2、每宗工程委托业务服务费按以上标准计算后低于1600元的,按1600元计;
更正日期:2020 年8月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普宁市财政局
地址:流沙南平里11栋
联系方式:0663-2222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揽月路101号保利中科广场A座7楼
联系方式:020-28129688-95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若晗
电话:15112222242
附件
发布人: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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